| 开课日期 2026年12月4日—2026年12月4日 | 开课地点 深圳 |
| 学习费用 3500元/人 | 学制 1天 |
课程定位
学习集体协商、工会民主制度与群体劳动事件管理。
课程模块
一、一瞬好长
- 【罢工对企业经营、企业文化、员工关系的长远影响】
- 词条解读:集体劳动争议、群体劳动争议
- 案例:福喜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案件
- 01. 东航飞行员返航事件
- 02. 东航返航事件的持续震荡
- “震荡”一:经济危机下某日企中国员工围堵日方总经理事件
- “震荡”二:深圳盐田码头的“加薪”罢工潮
- “亮点”三:东莞鞋厂因补缴社保引发的万人罢工
- 03. 东航返航事件的启示
- 罢工事件中的政府态度
- 罢工事件的最终结果
- 罢工结果对劳资双方的影响
二、愚者畏果
- 【国内罢工状况的深层分析】
- 01. 罢工的参与主体分析
- 案例:南海本田罢工案例
- 案例:深圳佳士维权事件
- Q:国内的罢工事件中,参与的主体是劳动者还是学生?为什么?
- 02. 罢工的社会环境演变
- 我国群体劳动争议与GDP的变化分析
- 推动群体劳动争议发展的四个链条
- 03. 罢工背后的政策转变
- “分蛋糕”理论
- 五年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 04. 政策转变的效果分析
- 政府面对群体争议的立场
- »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对罢工行为的影响
- 案例1:利得鞋厂罢工事件后续
- 案例2:深圳佳士维权事件后续
- 政府应对群体争议的效果
- » 2011-2018年罢工地图数据统计及分析
三、智者畏因
- 【集体协商/群体争议的运行方式】
- 我国两套机制对比:
- 自上而下的维权机制(体制内的工会组织)
- 自下而上的维权机制(体制外的集体行动)
- 01. 组织与行动的矛盾分析
- 案例:沃尔玛组建工会风波
- Q:工会应该由谁组建?
- 集体争议的组织性团结:有组织与无行动的矛盾
- » 工会的性质、定位
- » 工会的职能、职权
- » 工会的组建程序
- 案例:沃尔玛晋江店工会组建经过
- 群体争议的实用性团结:无组织与有行动的矛盾
- » 单面代理与双面代理
- 案例:沃尔玛常德店罢工事件
- 两类制度的比较:不同的利益驱动机制
- 两类制度能否互动
- 02. 协商与压力的矛盾分析
- 案例:南海本田罢工事件升级
- Q:工会参与处理停工事件,员工会感谢吗?
- 集体协商:有协商与无压力的矛盾
- » 集体协商的主体
- » 集体协商的内容
- » 集体协商的形式
- » 集体协商的程序
- 案例:沃尔玛常德水星楼店罢工事件
- 群体事件:无协商与有压力的矛盾
- » 群体事件的主体
- » 群体事件的内容
- » 群体事件的形式
- » 群体事件的程序
- 案例:月饼引发的东莞苹果代工厂罢工事件
- 两类制度的比较
- 两类制度能否互动
- 03. 自律与代表的矛盾分析
- 案例:高海涛主张工会主席享受行政副职待遇诉讼案
- Q:谁来为员工说话?
- 集体协商:有自律与无代表的矛盾
- » 集体劳动关系的自上而下
- » 个别劳动关系的自上而下
- 案例:武汉餐饮业集体合同签订事件
- 群体事件:无自律与有代表的矛盾
- » 无对内自律
- » 有对外代表
- 案例:沃尔玛员工抵制综合工时制事件
- Q:员工能否代表自己进行集体谈判?
- 两类制度的比较
- 两类制度能否互动
- 04. 案例小结
- 唐小东案例:组织与行动的分析
- 水星楼案例:协商与压力的分析
- 高海涛案例:自律与代表的分析
四、慧者畏缘
- 【国内外对集体争议处理的不同模式】
- 案例:新加坡与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对比分析
- Q:中国工人和西方工人的罢工权哪个大?为什么?
- 西方两套机制对比:集体谈判制度&职工参与制度
- 01. 目的
- 案例:中英飞行员罢工事件中的目的对比
- 西方的集体谈判
- 案例:伦敦公交车司机罢工事件
- 西方的职工参与
- 案例:松下成功背后的管理哲学
- 中国的集体参与
- » 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 中西比较
- 02. 主体
- 案例:中英飞行员罢工事件中的主体对比
- 西方的集体谈判
- 西方的职工参与
- 中国的集体参与
- 案例:龙煤集团罢工事件
- 中西比较
- 03. 程序
- 案例:中英飞行员罢工事件中的程序对比
- 西方的集体谈判
- 西方的职工参与
- 中国的集体参与
- 案例:TOTO上海松江工厂罢工事件
- 中西比较
- 04. 手段
- 案例:中英飞行员罢工事件中的手段对比
- 西方的集体谈判
- 案例:美国通用裁员方案引发5万人罢工事件
- 西方的职工参与
- 中国的集体参与
- 案例:吉林通钢股权调整引发的群体事件
- 案例:黑龙江龙煤集团罢工事件
- 中西比较
- 结论:
- » 中国的集体协商与职工谈判的制度区别及运行结果
- » 西方的集体谈判与职工参与的制度区别及运行结果
五、一生很短
- 【企业的应对】
- 01. 中国群体争议的机制
- 浦东裁员案例分析
- Q:为什么工会主席与公司对裁员方案发生分歧?
- 集体争议与群体争议的区别
- 群体争议的核心:“共同利益”、“共同理由”和“共同诉求”的管理
- 02. 群体争议的预防:没事别找事
- 劳动合同的履行
- 案例:康师傅收购百事可乐事件
- 劳动合同的承继
- 案例:索尼出售中国工厂引发员工大罢工
- 两者关系
- 案例:吉林通钢事件分析
- Q:股权收购中,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 Q:并购时要不要重签劳动合同?
- 03. 争议产生的处理:有事别怕事
- 劳动合同的变更
- » 变更与变动的区别
- 案例:富士康重庆工厂千人罢工事件
- 案例:易迅员工罢工事件
- 劳动合同的解除
- » 单方行为与双方行为
- 两者关系
- 裁员的补偿方案设计
- » 英格兰式拍卖
- 案例:日企西铁城解散事件
- » 荷兰式拍卖
- 案例:IBM深圳福田工厂罢工事件
- Q:设计裁员补偿方案时,怎样避免集体劳动争议?
师资信息
董老师
董保华先生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劳动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董保华先生作为首批通过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律师执业年限已达30年,先后被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专业评审机构评选为2012年及2014年亚洲劳动法领先律师,在钱伯斯发布的《亚太法律指南2015》、《亚太法律指南2016》、《亚太法律指南2017》中,被评选为中国区劳动法专业律师第一人,获得“业界贤达”的殊荣。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中,2015年列“行政法及地方法制”第一位,2017年列“人才学与劳动科学”第一位。董保华律师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各类疑难案件,执业以来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达数百起,同时协助公司处理众多大型人员安置项目并收获颇多好评。作为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的首席专家,指导并帮助全所律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劳动法法律服务,受到了客户的一致肯定。
董保华先生长期参与众多国际诉讼与大型国际纠纷,并就劳动法领域的各种问题撰写法律意见书及担当专家证人,并获众多好评。
董保华先生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论证和起草工作。是劳动合同法大讨论中南方观点的主要代表者。董教授还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和各社会公益团体的讲座及培训,对劳动关系中所产生的疑难问题给予深刻的剖析、指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董保华先生于1987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1000余万字,出版著作30余本,在法学、劳动科学方面国家级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00余篇并超过40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同时,还主持或参与近百项司法部或上海市有关部门的研究课题并多次获奖。参与了美国、荷兰、加拿大等20多项各类国际项目的主持与实施。
课程咨询与报名
了解本期课程安排、师资及报名事项,请联系新中华学习网:400-061-6586,也可使用本页下方的报名咨询表。具体开课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根据课程内容整理,各模块实际讲授内容由授课老师根据学员情况灵活调整,最终以课堂授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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