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违纪违法失职和不胜任,按证据类型属性责任标准固定事实,再从制度依据、行为严重性和程序三方面应对单方解除及特殊群体争议。本期安排:2026年12月4日,北京。
| 开课日期 2026年12月4日—2026年12月4日 | 开课地点 北京 |
| 学习费用 3500元/人 | 学制 1天 |
课程定位
研究违纪员工解除中的调查取证与劳动争议应对。
课程模块
一、违纪与三大基本概念的区别
- 违纪与违法行为:被治安拘留能否视为严重违纪?
- 违纪与失职行为:未遵守业务流程是违纪还是失职?
- 违纪与不胜任工作:不胜任可否发送警告信,两次警告可解雇?
二、HR必备:证据学基础知识入门
- (一)证据类型
- 七类法定证据类型
- 数据电文证据(邮件、短信、网页、微信等)新规则
- 涉外证据的取证规则
- 合规访谈记录、调查报告的证据归类
- (二)证据属性
- 真实性:电子考勤记录如何确认其真实性
- 合法性: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是否有效
- 未经在职员工同意进入员工邮箱获得邮件是否合法
- 关联性:证人证言、客户投诉信对于违纪行为的证明力
- (三)举证责任
- “谁主张谁举证”在违纪案件中的运用
- “举证责任倒置”在违纪案件中的运用
-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举证期限”新规定
- (四)证明标准
- “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 “高度盖然性”
- “优势证据规则”
- “孤证”与“证据链”
三、员工视角:违纪解除的的三大陷阱及破解方案
- (一)解除依据
- 不是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没规定
- 规章制度与其他文件冲突,内容有歧义
- 规章制度没有履行民主程序
- 我不知晓该规章制度
- 相关事实不在制度射程范围之内
- 相关典型案例与解决方案
- (二)违纪事实
- 我没有违纪
- 我的违纪不够严重
- 我的违纪,公司已认可或视同认可
- 其他人也违纪了,为何不处理?
- 常见违纪案件的取证调查与风险评估:
- 盗窃;商业贿赂;性骚扰;泄露商业秘密;虚假报销;伪造学历……
- 旷工;旷职;迟到早退;泡病假;不服从调岗;拒绝工作安排……
- 过激行为(打架、群发邮件、强制滞留办公场所)、群体性违纪(罢工)
- (三)处理程序
- 没有保障我对违纪行为的申辩机会
- 违反公司内部程序
- 违反“一事不二罚”
- 违纪行为过于久远,超过处理时效
- 未通知工会
- 未告知违纪具体事由,剥夺知情权
- 未有效送达违纪处分决定
- 相关典型案例与破解方案
四、违纪案件的争议解决与特殊群体注意事项
- (一)违纪解雇类争议的裁审应对
- 如何与违纪员工协商解除
- 如何向管理层汇报违法解除风险
- 员工提起仲裁准备哪些证据,如何答辩
- 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怎么办
- (二)特殊群体
- 三期、病假/工伤职工
- 高级管理人员违纪处理
- 劳务派遣、委派人员的
- 外籍港澳台员工
师资信息
洪老师
国内知名事务所合伙人律师;Gary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
在争议仲裁诉讼、跨区域员工关系管理、高管治理、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专家论证,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员工关系法律服务。
常年服务客户包括:日立、东芝、康宁、米其林、沃尔沃、大陆集团、采埃孚、加特可、EF、TDK、威立雅集团、林德集团、泰科电子、捷普电子、罗氏制药、宜家、箭牌糖果、宝钢、太平洋保险、招商银行、腾讯、万科、京东、苏宁等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
常年就劳动关系热点问题接受新闻综合频道、东方卫视、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知名媒体采访发表专家意见。
出版物及其他:
《卓越HR必备: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实务操作》(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社会保险风险控制与成本优化实务》(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汤森路透PracticalLaw特约作者,解放日报上海观察特约点评专家
课程咨询与报名
了解本期课程安排、师资及报名事项,请联系新中华学习网:400-061-6586,也可使用本页下方的报名咨询表。具体开课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根据课程内容整理,各模块实际讲授内容由授课老师根据学员情况灵活调整,最终以课堂授课为准。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咨询微信:pxbbao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