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的依据与误区,围绕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培训竞业及工资争议分析责任,再连接入职在职离职、派遣社保和工伤风险控制。本期安排:2026年12月3日,大连。
| 开课日期 2026年12月3日—2026年12月4日 | 开课地点 大连 |
| 学习费用 3200元/人 | 学制 2天 |
课程定位
以员工关系案件场景,研究三类金钱责任与操作风险。
学习收获
-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 二、有关赔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 三、有关违约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
课程模块
第一部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的法律依据
-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 二、有关赔偿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 三、有关违约金的误区及风险控制
第二部分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解析
- 1、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
- 2、因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
- 3、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
- 4、因约定培训服务期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 5、因约定竞业限制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 6、与工资支付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 7、因单位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
- 1、招聘与入职风险预防与控制
- 2、在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 3、“三期” 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 4、违纪与怠工员工管理
- 5、离职员工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 6、劳动争议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 7、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的风险预防与控制
- 8、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风险预防与控制
适合人群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师资信息
李老师
李 丹 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王 玲 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案例式视频教学法律系列课程制作人,国家CCAA注册审核员。
苏建伟 首席讲师,法学硕士,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本期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到会专家为准)
以上为课程师资介绍,具体授课安排以当期正式通知为准,不代表共同或当期全员授课。
课程咨询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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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内容根据课程内容整理,各模块实际讲授内容由授课老师根据学员情况灵活调整,最终以课堂授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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