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暨法务、合规、内控...课程特色与背景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合同关系直接影响世界的营商环境,在民事纠纷中,合同纠纷占了六成以上,合同编更是民法典编撰中变化最大也是最难理解的部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总则编司法解释、合同编司法解释(意见稿)均对企业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从合同制作、订立、审查到履行的全过程中,对企业法务人员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国资委2022年发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指南》等文件,又提出国企要建立“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平台”、要构建“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一体的全面内部控制体系、要“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实践中如何厘清法务、合规管理、内控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如何有效整合风险监督资源,提升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呢?
为此特举办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暨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操作实务专题研讨班。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企业合同管理与案例解析
1、《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
2、《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3、《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合同的终止”;
4、《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违约责任、准合同”。
(二)合同通用条款、制作、审查与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争议典型案例解析
1、作为法律文件的合同:合同通用条款;
2、从商业意图到法律文件:合同制作与审查;
3、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常见争议点;
4、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典型案例解析。
(三)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内在关系
1、法务、合规、内控、风险管理的关系:各自侧重点;
2、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驱动因素:效率化;
3、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一体”表现;
4、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的三种思路:大法务、高架结构;
5、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流程:七步法。
(四)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建设
1、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设计方案;
2、基于高阶架构的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
3、基于风险三道线的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
4、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建设过程中的主线;
5、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建设过程中的案例。
(五)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全流程
1、《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重点解析;
2、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3、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风险评估及合规风险清单;
4、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机制设计及流程管控清单;
5、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制度编制及岗位合规职责清单。
(六)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落地操作
1、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如何设计有效?
2、国企合规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地:三道防线的设计与职责明确;
3、国企合规管理流程体系的落地:合规风险闭环机制;
4、国企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落地:诚信合规手册与合规管理专项指南;
5、国企合规管理宣贯体系的落地:合规培训与合规文化塑造。
课程主讲
拟请授课导师:
授课专家将邀请中国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长期从事法务、合规教学的各大政法大学专家教授;央企、大型国企有多年工作实操经验的相关人员。(因不可预见因素,授课专家请以实际报到通知为准)
孙强 教授简介
现工作单位: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目前在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拟授课程: 合同法与企业合规暨风险防范
民商法学博士(CUPL,2003)加拿大约克大学奥斯古德法学院访问学者(2003-2004)开设课程: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商法、合同法、破产法、企业与公司法、商法(一)、商法(二)、外国商法(一) 著作:《担保物权功能论》、《论现代民商法的国际化》、《公司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民事合同理论与实务》、《合同管理及诉讼理论与实务》、《中国民法学研究与展望》、《合同陷阱及其防范》、《法务、合规、内控管理实务》、《合同法修订与适用》、《商法学》、《商法概论》、《商法教学案例》、《民法通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金融法教程》、《劳动法学案例教程》、《论公司特别清算》、《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现状及其发展》、《WTO与中国法律变革》、《银广厦案件的警示》(二)科研项目:1.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中国土地立法研究》2. 司法部《债转股与股转债法律问题研究》3.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聘用合同制度规范化研究》4. 国土资源部《中国矿业立法与矿业权市场运作研究》5.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引进与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课程对象
各省市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法务审计部、审计监察部、纪检审计部、纪检监察部、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合规管理部、法务/风险合规部、风险控制部/管理部、综合部等法务相关人员。
备注
课程费用:
1、A类收费:3980元/人(含培训、场地、发票、教材、午餐等费用)。(以上费用不包含住宿费、交通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