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贸易对外支付流程为主线,梳理备案材料、常设机构、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利息股息和受益所有人等问题,结合关联费用、外派员工及税收协定讨论涉税风险。本期安排:2026年11月18日,北京。
| 开课日期 2026年11月18日—2026年11月18日 | 开课地点 北京 |
| 学习费用 3500元/人 | 学制 1天 |
课程定位
面向财务和税务负责人,将非贸付汇业务类型、合同材料、涉税概念与操作风险联系起来。
学习收获
- 从法规、实务和内部运作角度认识对外付汇问题及处理思路。
- 了解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利息股息等支付业务。
- 了解向境外支付外派员工薪酬等业务的付汇问题。
- 认识对外付汇涉及的转让定价问题。
课程特色
- 以具体问题和实务案例连接非贸支付流程、材料和风险分析。
- 具体授课师资和安排以当期正式通知为准。
课程模块
第一部分:概念及程序性规定
- 问题1:何为对外支付
- 问题2:何为“非贸易项目”
- 问题3:常见的非贸汇付形式有哪些
- 问题4:为何非贸对外付汇有涉税问题
- 问题5:对外汇付中究竟涉及哪些税收法规的规定
- 问题6:非贸付汇中涉及哪些税收
- 问题7:营改增后,非贸付汇增值税如何扣缴, 账务处理 有何不同
- 问题8:非贸付汇的流程是怎样的
- 问题9:哪些对外支付需要备案、哪些对外支付不需要备案
- 问题10:对外付汇税务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 问题11:非居民付汇应关注哪些涉税风险点
第二部分:非贸付汇流程解析与材料准备
- 问题12:非贸易项目付汇的一般流程
- 问题13:特许权使用费非贸付汇流程中的注意点
- 问题14:服务费及股息红利非贸付汇流程中的注意点
- 问题15:非贸付汇时的申报资料准备
- 问题16:税局针对合同的审核重点
第三部分:对外付汇涉及的核心税收概念
- 问题15:为什么要有常设机构的概念
- 问题16:什么是常设机构
- 问题17:常设机构的特点有哪些
- 问题18:常设机构的类型有哪些
- 问题19:如何区分工程型常设机构和劳务型常设机构
- 问题20:如何计算常设机构中的6个月和183天
- 问题21:如何把握常设机构判定中的独立和非独立代理人
- 问题22:哪六种情况不构成常设机构
- 问题23:电子商务模式是否涉及常设机构认定风险
- 问题24:常设机构中的税务考量有哪些
- 问题25: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 问题26:如何确定特许权使用费的扣缴税率
- 问题27:转让专利所有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吗
- 问题28:股息所得如何扣缴预提所得税
- 问题29:股息所得扣缴预提所得税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问题30;股权转让付汇中应关注哪些税收问题
- 问题31:何为实际受益所有人
- 问题32:如何判定实际受益所有人
- 问题33:如何把握受益所有人认定中的安全港条款
- 问题34:为什么要区分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
- 问题35:如何区独立个人劳务和非独立个人劳务
- 问题36:为什么有的协定中如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第四部分:非贸付汇常见热点税收问题
- 问题37:代垫费用如何支付
- 问题38:成本分摊如何支付
- 问题39:成本分摊对外支付包含何种反避税风险
- 问题40:境内不动产出租对外支付如何扣税
- 问题41:“外保内贷”中向境外支付的担保费如何扣税
- 问题42:向境外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融资租赁设备的租金涉及什么税收问题
- 问题43:境外母公司派员来华提供服务如何扣税
- 问题44:母公司派员来华任职,但存在代垫工资、保险费而发生对外支付如何处理
- 问题45:母公司派员来华提供服务会构成常设机构吗
- 问题46:据说国税总局专门为外国企业派员来华问题发了19号公告,如何把握这个公告
- 问题47:外国企业亚太支持中心费用支付中涉及的问题
第五部分:非贸易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与技术服务费涉税分析及操作要点
- 问题48:特许权使用费的范畴
- 问题49:特许权使用费与服务费的界定及区别
- 问题50: 特许权使用费反避税风险解析
- 问题51:支付软件费一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吗
- 问题52:支付设计费会构成特许权使用费吗
- 问题53:对外支付信息、资料费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吗
- 问题54:委托研发合同支付研发费有何涉税风险
- 问题55:究竟有哪些项目不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呢
- 问题56:服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的界定区别
- 问题57:服务费支付的涉税风险考量
- 问题58:对外支付服务费的涉税案例解析
- 问题59:“营改增”是否会影响对外支付中境内税款在双方的承担方法
- 问题60:如何避免对外支付的费用被税务局认定为管理费而不能税前扣除和支付
- 问题61:外国企业在华设立的合营企业或全资子公司构成常设机构吗
第六部分:非贸易对外支付利息、股息的操作要点
- 问题62:对外支付利息、股息的相关规定及付汇风险考量
- 问题63:税局、外汇管理局针对利息、股息对外支付的特别要求
- 问题64:受益所有人的判定和实际应用
- 问题65:受益所有人判定对支付利息股息的影响
- 问题66:境外付汇代垫税款能否税前扣除?
- 问题67:对外支付利息应关注哪些涉税风险
- 问题68:预提税是否只需要在对外支付时才扣缴
- 问题69:对外付汇中如何进行汇率折算呢
- 问题70:享受协定待遇时如何提交居民身份证明
适合人群
企业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和税务经理。
师资信息
赵老师
国内著名财税专家、现任职某市税务稽查局副局长职务,拥有30年税务机关一线从事征收、管理、税政、稽查、涉外税收工作经验。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选案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国税局特聘兼职培训讲师,曾受多家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委托成功实施多个税务筹划、税务行政复议及税务行政诉讼案例,有着深厚的财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特约撰稿人。在《中国税务》、《涉外税务》、《中国税务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数百篇文章。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总裁班高级培训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兼职客座教授,研究领域包括资本市场税收问题、重组并购税制、反避税、税收协定及其他涉外税收问题、中外税制差异问题、税会差异问题、企业涉税风险及内部控制问题、金融税制问题等。曾经为欧盟商会、外商协会、税收机关、博士(中国)、万科集团、可口可乐、西门子、华为、联想、三星、中国电信、和记黄埔等世界500强企业开展税务培训,授课内容理论和实务并重,实用性强,信息量大,具有前瞻性,受到普遍欢迎。
课程咨询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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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内容根据课程内容整理,各模块实际讲授内容由授课老师根据学员情况灵活调整,最终以课堂授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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