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算基本理论与政策规程,逐项讨论收入、成本和扣除凭证及物业情境,比较会计与两税口径并展开案例答疑。本期安排:2026年10月29日,郑州。
| 开课日期 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30日 | 开课地点 郑州 |
| 学习费用 2880元/人 | 学制 2天 |
课程定位
面向房地产企业领导、财务及税会专业人员,通过案例研讨土地增值税清算对象、收入扣除、分摊和纳税争议。课程结合2013–2014年历史背景和2009、2010年文件讨论清算,实际适用须核实当期有效规则与地方口径。
学习收获
- 通过征税对象、纳税人、收入、扣除项目与凭证、各税种及成本分摊案例,学习清算技巧和风险识别,比较账务处理与税企争议的应对思路。
课程模块
第一节:土地增值税清算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 1、土地增值税基本理论
- 2、土地增值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政策和规程
-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注意的重点事项
- 1、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如何界定?
- 2、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清算对象)如何确认?
- 3、主流土地增值税收入确认方法是什么?如何应对?
- 4、土地增值税成本的分摊方法依据什么规则?具体如何操作?不同情况下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如何确认?如何理解合理的分摊方法这一概念?
- 5、配套费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 6、房地产企业、前期物业以及业主之间经济往来如何在税收上予以界定?
- 7、买房送电视,电视拿到的是建筑发票可以加计扣除吗?
- 8、销售价格偏低问题税务机关是怎样检查和处理的?
- 9、建筑成本、绿化成本偏高等问题税务机关是怎样检查和处理的?
- 10、销售地下人防车库、长期出租地下人防车库,到底要不要交土地增值税?如何应对?
- 11、自持物业,如何规避税收风险?
- 12、精装修,节税点和风险应对?
- 13、设计费、咨询费、可行性研究等费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确认?
- 14、利息费用的扣除问题:
- ⑴ 银行中间费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问题
- ⑵ 统借统还的利息在什么情况下土地增值税才能据实扣除?
- ⑶ 土地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 对利息费用的口径有什么不同?
-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所得税计税依据以及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收入、扣除项目)的异同分析
- 三:土地增值税问题与案例分析
- 1、税务部门高度关注的问题列举以及应对口径
- 2、案例分析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延伸与拓展
- 1、详细分析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讨论稿(以最近版本)
- 2、土地增值税到底会不会取消?会不会简化税制?
- 3、营改增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 4、网络发票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 5、房地产企业如何积极应对营改增?
- 6、纳税评估等新型征管手段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影响
第四节:现场互动,专家开放时间,解答学员疑难问题。
- 第四节:现场互动,专家开放时间,解答学员疑难问题。
适合人群
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
师资信息
季老师,具有某省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主管土地增值税、一线税政专业人员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人才库土地增值税人才库专家经历,从事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政策管理研究近20年。直接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政策研究与立法,参与研究制定2008年以来当时总局出台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规程》(国税发〔2009〕91号)主要起草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研究制定者之一,并参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讨论稿》起草。2008年以来作为全国地税业务骨干参与总局组织的各省督导检查,曾任某省地税系统土地增值税培训讲师,在全国系统内外开展上百次清算、稽查和管理培训。当期师资及任职情况以正式通知核实,不以历史政策工作经历代替现行规则的适用核查。
课程咨询与报名
了解本期课程安排、师资及报名事项,请联系新中华学习网:400-061-6586,也可使用本页下方的报名咨询表。具体开课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根据课程内容整理,各模块实际讲授内容由授课老师根据学员情况灵活调整,最终以课堂授课为准。
常年开班,获取最新开班时间或内训报价,咨询:400-061-6586,咨询微信:pxbbaom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