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学院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在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地点湖南
费用20000元
学制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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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可追溯到1929年成立的湖南大学中国文学系,杨树达、曾运乾、马宗霍、骆鸿凯、谭丕模等著名文史学者曾在此弘文励教,培养了郭晋稀、郭锡良、王显等优秀学生,在国内外高校中享有盛誉。新世纪初,湖南大学接续中断多年的中文专业办学传统,2001年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恢复招生,2002年正式挂牌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05年获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0年获准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2010、2013年先后获增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课程设置


※专业方向※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师资力量

※培养目标※

为中小学校,高校、广大教育机构、新闻出版行业、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高水平文化素养和汉语言能力的专业人才。

※培养对象※

各级教育机构从事汉语教育教学的人员,新闻出版、网络媒体行业的从业人员,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宣传工作的人员。


招生对象


※申请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 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


学制学费

※课程培养方式※ 

一、寒暑假集中授课;

二、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 1~2 次课程

三、培养方案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学校统一管理,在校内进行。考试方式可以包括笔试、课程论文或结合多种考试形式的综合考试。


※学习年限及收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

(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四)收费标准: 

报名费200元,教材资料费2000元,学费20000元。缴款地点:湖南大学财务处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工作日可刷卡、每周二下午除外)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账 号:593 757 349 624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汇款用途:同等学力申硕学费+专业+姓名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反馈,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汇款信息

※报名流程※

1、学员填写《报名申请表》

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100K以内电子照片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学校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系统认证,审查通过后,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3、发送录取通知。

4、按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办理报到,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结业证书

※颁发证书※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颁发课程合格证明。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5月份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文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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