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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发布了

2021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发布了

2021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发布了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答: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实施教育、教学的活动。 1995年1月2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规定中外双方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保证教育质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2018年6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


中外合作办学报考条件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工作的计划、报名和入学考试日期全国未作统一规定,由各招生单位自定。


  不同招生单位所开设的专业也有区别,所以中外合作办学的报考条件也是各招生单位根据所招生的专业自定。


  以下信息为各招生单位常用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学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并有3年工作经验。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如英语四、六级,或者托福、雅思成绩。


入学须知

(1)报名时需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


(3)6张1寸、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


(4)交付报名费及学费。


(5)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后,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但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学生交流活动,不纳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以管理。


2021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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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全国免费热线:400-061-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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