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湖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成立于2020年9月,下设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2个系。学院拥有人工智能、智能感知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4个本科专业,其中“通信工程”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现与英国曼切斯特城市大学的国际化联合办学。
学院成功实施“新工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设备购置项目”,新投资3000万元,购置了GPU算力资源、智能感知与交互实验平台、具身智能设备与平台等一批前沿人工智能设备。目前专业实验室面积4000平米,各类实验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学院建设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智能感知系统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3个人工智能领域省级科研平台(智慧政务与人工智能应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技术创新中心)、2个教学实验中心(湖北省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工智能实验中心)、1个国家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湖北大学-贵州税务研究生工作站)、1个湖北省人工智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1个省级实习实践基地(湖北省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同时也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湖北大学-金山集团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鲲鹏&昇腾产教融合育人基地、百度飞桨人工智能教育创新中心、湖北大学-普源精电协同创新联合实验室等一系列育人基地。
培养目标:
湖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专业立足学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办学定位,依托多学科优质师资与完善培养体系,面向在职人员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理论深耕与实践赋能相结合、学术提升与职业发展相适配的核心导向。
旨在培养拥护宪法、品行端正,具备扎实专业理论基础与系统研究能力,熟悉所属学科前沿动态与行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通过课程学习、导师指导与科研训练,使学员夯实专业功底,提升学术素养与实践应用能力,具备独立开展专业研究、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兼顾多学科特色,适配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等各类专业学员需求,助力学员实现学历提升与能力进阶,毕业后能够胜任本职岗位进阶、学术深造、行业深耕等相关工作,为社会各领域发展提供高素质专业人才支撑。
报读优势:
湖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专业依托学校省部共建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底蕴,聚焦在职人员学历提升核心需求,整合学科、师资与教学优势,打造高适配、高性价比、高通过率的报读项目,核心优势鲜明,适配多行业在职群体。
项目门槛友好,实行免试入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课程班,本科学位满3年可申请申硕,无需脱产,彻底解决在职人士备考与工作的矛盾。采用全程线上授课模式,搭配灵活学习安排,可利用碎片化时间完成学习,异地学员也可轻松报考,学费亲民且实行两段制缴纳,无隐性收费。
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医学等13大学科门类,课程贴合行业需求,由校内优秀教授、硕导授课,教学经验丰富。申硕难度适中,统考仅考外语与学科综合(部分专业仅考外语),60分合格,成绩保留4年,学校提供考前辅导,整体通过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学位权威认可,毕业授予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硕士学位,适配职称晋升、考博深造、岗位竞聘等场景,同时开放学术交流活动,助力学员拓宽视野、积累人脉,实现学历与能力双重提升。
招生专业
| 学院 | 学科专业 | 授予学位类型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 | 外语 | 学科综合 |
|---|---|---|---|---|---|
| 人工智能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工学学位 | 英语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报考条件:
窗体顶端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六、收费标准:
1、第一阶段缴纳总学费16200元,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2、第二阶段缴纳总学费19800元,进入学位论文指导以及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阶段
七、培养方式:
1、学习时间:缴纳学费后根据学院实际教学规划安排上课
2、授课方式:线上授课
八、报名手续: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
3、学位证
4、学位网申请学位认证报告PDF文档(08年之前的要18个工作日)
5、学信网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档,有效期延长至6个月)
6、《湖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申请表》(所填信息全部属实无误)
7、国外学位证书需要做留服认证
备注:以上资料全部电子版(高清),所填信息全部属实无误。
九、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
十、其他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2.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终止学习或超过规定年限,所缴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4.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资料、论文发表等费用。
5.申请人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后,即可申请参加次年5月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6.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