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立于1982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最早建立的社会学系之一。经过近30年的建设,北京大学的社会学系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涵盖了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三个二级学科,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口学、人类学四个专业设置,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四个人才培养层次的相对完整的社会学一级学科教学与科研体系。2007年8月,北京大学社会学一级学科(下含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四个二级学科)被教育部正式认定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系北京大学现有的18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之一
1910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设置的课程中即有社会学。1912年,京师大学堂改为国立北京大学,在中国哲学门和西洋哲学门中设有社会学课,并于1916年 开设第一班社会学,由康宝忠教授主讲,前后共三年。
1917 年蔡元培任北京大学校长,实行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为社会学在北京大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他曾在《社会学与民族学》的演讲中说:“社会学和民族学是有密切关系的两门学科,这两门学科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少方面是相联系的。”李大钊教授则提出研究社会学应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为“唯物史观是社会学上的一种法则”。他是我国用马克思主义研究社会学的创始人。 1914至1926年,社会学家陶孟和在北京大学讲授社会学课程,许德珩在北京大学毕业后研修社会学,翻译了涂尔干的名著《社会学方法论》。1922年燕京大学(后与北京大学合并)设立了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1952年院系调整高校中的社会学系被取消,社会学教学和研究被迫中断。
1979年社会学在中国恢复后,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和雷洁琼教授一直积极为筹建社会学系而努力。北京大学社会学专业于1980年筹建,附设在国际政治系。次年即从培养师资入手,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于1982年4月9日正式恢复重建。从1983年起开始招收本科生,从1985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1986年10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与北京大学社会学所联合申请并建立了当时全国仅有的文科博士后流动站。1987年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设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紧密配合、互相支持的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成立时名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于1985年成立。2000年6月,北京大学正式宣布社会学系和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打通,保留各自的名称和编制,组建统一的领导班子,全盘规划和组织系所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使社会学系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自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恢复重建以来,系主任先后由袁方、潘乃谷、王思斌、马戎担任;系党委书记先后由王永生、杜勤、吴宝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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